《雷雨》公案与作家人品
发表时间:2010-09-03阅读次数:487
刘 艳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编辑部,北京 100048)
内容摘要:关于《雷雨》的发表过程,已经成为曹禺研究的一桩公案。曹禺本人认为是巴金发现了《雷雨》,萧乾也持相同的观点,巴金的说法似有前后不一之处;但也有人提出异议,认为《雷雨》的发表属正常出刊。本文通过对现有史料的分析得出结论,是巴金发现了《雷雨》。同时,《雷雨》公案涉及曹禺、巴金、靳以、李健吾、郑振铎等作家,其所体现的作家道德人品和学术风范,亦值得研究和思考。
关键词:《雷雨》;曹禺;巴金;靳以;李健吾;郑振铎
关于《雷雨》的发表过程,已经成为曹禺研究的一桩公案,几乎隔一段时间就有人拿出来“辨正”。曹禺本人认为是巴金发现了《雷雨》,萧乾也持相同的观点,巴金的说法似有前后不一之处。韩石山则提出异议,认为《雷雨》的发表属正常出刊,所谓“巴金发现了《雷雨》”之说“是萧乾制造出来取悦巴金的”,而《曹禺传》的作者田本相“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①]。张耀杰肯定韩石山“钩沉”虽扎实,但有不能令人心悦诚服之处[②]。靳以的女儿南南(章小冬)撰文《<雷雨>是被靳以耽误的吗?》,意欲“澄清关于《雷雨》问世的一个误传”[③]。陈思和的《关于巴金发现<雷雨>》,对韩石山、南南文中的一些史实错误进行订正[④]。姜德明、李致、彭新琪以访谈巴金的亲身经历,分别撰文述说巴金与《雷雨》的关系[⑤]……
对于《雷雨》的发现问题,由于其所涉及的五位主要人物��曹禺、巴金、靳以、李健吾、郑振铎均已不在人世,所以只能借助现有的材料进行“考证”,得出合乎事实或情理的结论。同时,《雷雨》公案所体现的作家道德人品和学术风范,亦值得研究和思考。
一
问题还得从《雷雨》的发表说起。先看曹禺是怎么说的(以下引文中着重号均为引者所加)。1936年1月,《雷雨》单行本出版时,曹禺在序言中写道:
这个本头已和原来的不同,许多小地方都有些改动,这些地方我应该感谢颖如,和我的友人巴金(谢谢他的友谊,他在病中还替我细心的校对和改正)、孝曾、靳以,他们督催着我,鼓励着我,使《雷雨》才有现在这个模样。[⑥]
20世纪70年代末期以后,曹禺多次谈到《雷雨》的发表和终生对巴金的感激之情:
(《雷雨》)终于在暑假毕业前写成了。我心中充满了劳作的幸福。我并不想发表。完成了五年的计划便是最大的奖励。我没有料到后来居然巴金同志读了,发表在1934年的《文学季刊》上。[⑦]
我十八岁就酝酿写《雷雨》,构思了五年,花了半年时间,五易其稿,到二十三岁才把它写成,交给了一个同学,那个同学把它搁在抽屉里,搁了一个时期,有个人发现了这篇稿件,读了一遍,就拿去发表了。……巴金是个宽厚长者,他胸怀坦荡,貌如其心,是我的一个好朋友。正是他,把我和我的第一部作品介绍给人民群众。[⑧]
靳以也许觉得我和他太接近了,为了避嫌,把我的这个剧本暂时放在抽屉里。过了一段时间,他偶而对巴金谈起,巴金从抽屉中翻出这个剧本,看完之后,主张马上发表,靳以当然欣然同意。……我记得《雷雨》的稿子就是巴金亲自校对的。我知道靳以也做了极好的编辑工作。[⑨]
说起《雷雨》,我总是提起我的老朋友巴金,我和他认识将近五十年了,他七十六岁,我七十岁,我是廿一岁认识他的,那时,他的《家》已经出版了,是很有名气的作家了,我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大学生。[⑩]
1982年3月29日,曹禺约见田本相,又谈到这个问题:
我的《雷雨》写出来给了靳以,当时靳以编《文学季刊》。靳以把《雷雨》放在抽屉里压了一年之久。巴金也是编委,他从上海来了,他看到了《雷雨》。靳以倒不是对我有什么意见,主要是因为我们太熟悉了。……巴金看了《雷雨》才发表了。他死命推荐,后来我就同巴金熟了。……我对这位兄长的感情,是难于言表的。巴金,对我的生活和创作道路来说,可以说是一个决定我的命运的人。我曾设想过,如果《雷雨》一直躺在抽屉里,我将是怎样一个发展,那就很难说了。人的命运,往往就决定在这样的偶然的事物、偶然的人物之中。那时,我和巴金还没有认识,完全凭着他无私的识见,把《雷雨》从被遗忘的角落里发现出来。由于巴金,按照现在时髦的说法,使我第一次感到了自身的价值,才下定决心去搞剧本创作。[⑪]
1990年10月3日,曹禺在给巴金的信中再次“提起这初出茅庐的事”,依然“感动不已”:
我怀念北平的三道门,你住的简陋的房子。那时,我仅仅是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无名大学生,是你在那里读了《雷雨》的稿件,放在抽屉里近一年的稿子,是你看见这个青年还有可为,促使发表这个剧本。……这件事我说了多少遍,然而我说不完,还要说。[⑫]
从以上引文可以看出,在曹禺看来,如果不是巴金的发现并“死命推荐”,《雷雨》就难以发表。因而曹禺对巴金的知遇之恩充满了感激之情,把他视为决定自己命运的人,“总是提起”,不能忘怀。以当时已经在文坛声名显赫的巴金,因为被《雷雨》感动而决定帮助刚刚大学毕业的曹禺,曹禺的感激并不为过。
关于《雷雨》的发表过程,曹禺的第一位夫人郑秀也说:“……秋天把剧本拿给章靳以,靳以给压住了。……靳以拿到《雷雨》的稿子,不能做主,等巴金回到北京,是巴金决定的,不怕冒风险,34年发表。”[①]曹禺创作《雷雨》时,正与郑秀热恋,郑秀的回忆理所当然是一个有力的旁证。
那么,对于靳以呢?从现有材料看,在曹禺的心目中,靳以在《雷雨》发表过程中的作用远不及巴金,所以在以上部分引文中,曹禺根本没有提到靳以。在上引《雷雨》单行本序言中,曹禺把靳以甚至排在了孝曾之后,孝曾是个什么人物呢?孝曾即陆孝曾,是曹禺的同学的侄子,当时在《文学季刊》帮忙,严格地说还不是编辑,只是干一些编务工作,打杂,跑稿子,跑印刷厂,跑发行。显然,就当时的身份和地位来看,这位陆孝曾远比不上靳以,而在曹禺的感谢清单里,却排在了靳以之前,可以视为在《雷雨》的发表过程中,孝曾的鼓励和督促比靳以的作用要大。曹禺对靳以虽也表示感谢,但感谢的原因只是因为靳以附和了巴金的意见,“欣然同意”发表,“也做了极好的编辑工作”,并且督催和鼓励了曹禺。至于曹禺说“靳以也许觉得我和他太接近了,为了避嫌”之类的话,连曹禺自己对这种推断也不肯定,因而用了一个或然判断。
而据李健吾1939年的回忆,在巴金读完并主张马上发表《雷雨》之后,靳以曾想请李健吾看剧本:
戏是有一出的,就是早已压在靳以手边的《雷雨》……他承认家宝有一部创作留在他的抽屉里。不过,家宝没有决心发表,打算先给大家看看,再作道理。同时,靳以和巴金都说,他们被感动了,有些小毛病,然而被感动了,像被杰作感动一样。靳以说:“你先拿去看看。”我说:“不,不登出来我不看。”[⑬]
很可能是出于程序上的考虑――因为巴金当时并不是负责审读剧本的编委,而负责审读剧本的编委是李健吾,所以靳以还想听听李健吾的意见。这里,李健吾用了一个“压”字,正好与郑秀的说法及1982年3月29日曹禺对田本相的说法一致,说明放在靳以的抽屉里的时间不算短。“偶而向巴金提起”、“巴金从抽屉中翻出”,说明即使如李健吾所说,靳以确实被感动了,那么他的“感动”也是在巴金之后。1937年元旦,天津《大公报》“文艺”副刊第276期刊发了靳以评论《日出》的文章《更亲切一些》,文章开篇即将《日出》与《雷雨》进行比较:“对于我,比起《雷雨》来,《日出》像是更亲切一些。”由此也可见靳以并不是很欣赏《雷雨》,如果不是巴金“死命推荐”、“主张马上发表”,《雷雨》至少还要在靳以的抽屉里躺些时日。
二
再看巴金是怎么说的。
1936年,曹禺的《日出》问世后,当时负责《大公报》文艺副刊的萧乾,以三个整版的篇幅发表名家对《日出》的笔谈,巴金在笔谈文章《雄壮的景象》中说:
我喜欢《雷雨》,《雷雨》使我流过四次眼泪,从没有一本戏像这样地把我感动过。我是第一个喜欢《雷雨》的人。[⑭]
1940年11月,巴金在《关于〈雷雨〉》一文中写道:
……六年前在北平三座门大街十四号南屋中客厅旁那间用蓝纸糊壁的阴暗小房里,我翻读那剧本的数百页原稿时,还少有人知道这杰作的产生。我是被它深深感动了的第一个读者。我一口气把它读完,而且为它掉了泪。[⑮]
一个月后,巴金在为曹禺的《蜕变》所作的后记中再次描述了翻读《雷雨》原稿的心情:
从《雷雨》起我就是他的作品的最初的读者,他的每一本戏都是经过我和另一个朋友的手送到读者面前的。……我们想起了六年前在北平三座门大街十四号南屋中那间用蓝纸糊壁的阴暗小屋里,翻读《雷雨》原稿的情形。我感动地一口气读完它,而且为它掉了泪。不错,我落了泪,但是流泪以后我却感到一阵舒畅,同时我还觉得有一种渴望,一种力量在我身内产生了。我想做一件事情,一件帮助人的事情,我想找个机会不自私地献出我的微少的精力。[⑯]
读了上述引文,巴金对《雷雨》发表的作用不证自明。他“是第一个喜欢《雷雨》的人”,“是被它深深感动了的第一个读者”。这就是说,巴金之前,靳以并没有喜欢上《雷雨》。正因为巴金被感动了,所以决定要帮助曹禺发表出来。假如真如某些人所言,即使没有巴金的作用,靳以同样会“正常刊出”《雷雨》,那么还需要什么巴金的“帮助”?
但是,20世纪70年代以后,随着巴金发现《雷雨》说被传得沸沸扬扬,巴金的回忆与早年的说法有了明显的不同。1978年3月15日,姜德明撰文《第一场春雨》,其中谈到这年春天与巴金谈及《雷雨》发表过程的情况。当问起当年靳以在北平编《文学季刊》,巴金怎样在靳以那里第一个发现了《雷雨》原稿的时候,巴金说:
巴金之侄李致曾于70年代末80年代初向巴金核实过《雷雨》发表的情况,与巴金有过类似的谈话:
我问过巴老有关《雷雨》的情况。巴老告诉我,一九三三年,靳以和郑振铎在北京创办大型文学刊物《文学季刊》。曹禺把他的《雷雨》送到《文学季刊》。曹禺和靳以不仅是好友,而且是换帖的兄弟。靳以看了《雷雨》以后,又送给别的编委看。由于意见不完全一致,靳以又不愿意退稿,所以放在抽屉里。当时,巴老正好到北京去看望沈从文,曾和靳以一起住在三座门十四号《文学季刊》社里,并认识曹禺。一次,巴老和靳以商谈如何进一步为刊物组稿,靳以谈到《雷雨》,巴老便要来看。巴老一口气把《雷雨》读完,几次流了眼泪,推荐给《文学季刊》发表。一贯谦逊的巴老连“推荐”也不承认,他说是靳以给他看的。……与巴老接触几十年,我深知巴老不喜欢宣传自己,更不愿别人在颂扬他时贬低他的朋友。[⑱]
1979年2月,《新文学史料》第2辑刊登萧乾的《鱼饵・论坛・阵地》,其中写道:“曹禺的处女作《雷雨》,就是《文学季刊》编委之一的巴金,从积稿中发现并建议立即发表出来的。”此文发表前,萧乾曾寄给巴金,巴金看后回信说:
关于《雷雨》,你要提我的名字也可以,但不要美化,写出事实就行了。事实是:我同靳以谈起怎样把《文学季刊》办得更好,怎样组织新的稿件。他说家宝写了一个剧本,放了两三年了,家宝是他的好朋友,他不好意思推荐他的稿子。我要他把稿子拿来看看。我一口气在三座门大街十四号的南屋里读完了《雷雨》,决定发表它。[⑲]
1981年11月16日,七十七岁的巴金再次写信告诉萧乾:
关于《雷雨》,希望你不要用“开脱”和“积压”的字眼。这事情不能怪靳以。他当时地位不同。他的确对我说过,他把稿子给另一个朋友看过,那位朋友说:“写得乱。”他就不敢用了。靳以有不少缺点,但也有不少好处。……你想,你写文章表扬我,却把靳以扫了一下,这样对我有什么好处呢?读者怎样看我呢?我死了,也难闭上眼睛,因为这不是我的交友之道,虽然我这一生也有很多缺点。[⑳]
1998年5月15日,离曹禺辞世已经一年半时间,人民日报发表巴金的《怀念曹禺》一文,巴金在文中旧事重提:
北平三座门大街十四号南屋,故事是从这里开始的。靳以把家宝的一部稿子交给我看,那时家宝还是清华大学的一个学生。在南屋客厅旁那间用蓝纸糊壁的阴暗小屋里,我一口气读完了数百页的原稿。一幕人生的大悲剧在我面前展开,我被深深地震动了!就像从前看托尔斯泰的小说《复活》一样,剧本抓住了我的灵魂,我为它落了泪。……然而,这却是我从靳以手里接过《雷雨》手稿时所未曾料到的。我由衷佩服家宝,他有大的才华,我马上把我的看法告诉靳以,让他分享我的喜悦。
巴金给萧乾的回信中说《雷雨》原稿“放了两三年了”,确系巴金记忆有误,但这恰恰说明在巴金的记忆中,《雷雨》在靳以那里是被搁置了很久的[21]。而且,巴金在《雄壮的景象》和《蜕变》后记中未提到靳以,给萧乾的回信中虽提到靳以,靳以仍是被动的,是“我要他把稿子拿来”,是“我……决定发表它”。当然,同曹禺的“避嫌”说一样,巴金的这段话里显然也有为靳以开脱的意思,不想伤害这位已经故去多年的老朋友。
上引李健吾和巴金发表在解放前的文章,都说到《雷雨》发表时的情况。李健吾的《时当二三月》中说:“戏是有一出的,就是早已压在靳以手边的《雷雨》。”可见最早说到“压在靳以手边的《雷雨》”的应是李健吾。巴金的《雄壮的景象》、《蜕变》后记以及《关于<雷雨>》表明,“我是第一个喜欢《雷雨》的人”,“我是被它深深感动了的第一个读者”,“从《雷雨》起我就是他的作品最初的读者”,后两篇文章在重庆公开发表时,巴金、靳以、曹禺三人都在重庆,靳以和曹禺应都看到了这两篇文章,也未表示异议,说明巴金所言确是事实。另外,从前引姜德明文可见,“文革”后,在萧乾之前,已有人写文述及巴金发现《雷雨》之事。“巴金发现了《雷雨》这样的说法,解放前没有,解放后没有,解放后直到靳以1959年去世也没有”,“追根溯源,根源在萧乾身上”[22]之说,是站不住脚的。
三
按照巴金的说法,靳以把《雷雨》的稿子“给另一个朋友看过,那位朋友说:‘写得乱。’”那么,那位说《雷雨》“写得乱”的朋友是谁?有人认为是郑振铎,也有人认为是李健吾。看过巴金原信的陈思和认为巴金所说的“另一个朋友”就是郑振铎:
事实上,巴金信中说的那个批评《雷雨》“写得乱”的朋友就是郑振铎。我曾读过巴金先生这封信的原件,就是写了郑振铎的名字,大约是公开出版时才改成“另一个朋友”。[23]
(曹禺)写出这个剧本以后,交给了他的好朋友、《文学季刊》的主编靳以。靳以就拿去给这个杂志的另一个主编郑振铎看。郑振铎是一位资深学者,但他一下子不能判断作品的优劣,就说它“写得乱”,当然一个二十出头的青年写出来的剧本难免有点乱。靳以就把这个作品放下来,因为郑振铎说要放一放,他也不好意思再拿出来。第二年,著名作家巴金从上海到北京(那个时候叫北平),与靳以住在一起,靳以就把剧本拿出来推荐给巴金看。结果巴金一看之后非常感动……[24]
而据彭新琪回忆,“另一个朋友”不是郑振铎,而是当时“负责审读剧本的编委”,即李健吾:
《雷雨》在交给巴金看以前,曾交给负责审读剧本的编委看过,被退了回来,说:写得很乱。靳以当时与郑振铎的关系很僵,……靳以有点怕他。[25]负责审读剧本的编委不肯推荐这个剧本,而靳以和作者曹禺又是拜把的兄弟,再加上郑振铎这时和靳以的关系弄得很僵,靳以只好把剧本暂时放在抽屉里,既不退作者,也没有作主发表。直到巴金和他商量如何把刊物办得更好,发一些新的稿件时,他才交给巴金看。巴金当时名气很大,有些事他能讲话,他的话有作用,郑振铎能听他的意见,靳以把《雷雨》交给他,由他推荐给郑振铎,很顺利地发表了。[26]
不论“另一个朋友”是谁,可以肯定的是,李健吾、郑振铎两人在《雷雨》发表前都读过原稿,且都不看好这个剧本。笔者更倾向于同意说《雷雨》“写得乱”的“另一个朋友”是李健吾。这一点可以从李健吾的回忆文章《时当二三月》和以笔名刘西渭发表的评论《雷雨��曹禺先生作》得到印证。从前引《时当二三月》文可知,靳以和巴金都说被《雷雨》感动了,靳以让李健吾“先拿去看看”,李健吾则说“不登出来我不看”。李健吾作为负责审读剧本的编委,审读《雷雨》应是份内之事,之所以婉拒,很有可能是之前已经审读过且并不看好《雷雨》。
再看评论《雷雨��曹禺先生作》,这篇评论最初发表于1935年8月31日的天津《大公报》,总体上贬多于褒。开篇写道:
《雷雨》现在可以说做甚嚣尘上。我来赶会也敬一炷香,想来虽在发表一年之后,总可以用句道远心诚,恕了自己罢。……在中国写剧评,不是有意刻薄,实际也是根据书本来估量,反比根据演出的成绩要正确些。[27]
李健吾说这番话是有原因的。《雷雨》1934年7月发表在《文学季刊》第三期,同期刊登的还有李健吾的剧本《这不过是春天》。不难想象,当李健吾拿到样刊,作为剧作家兼评论家,理当特别留心曹禺的《雷雨》。奇怪的是,在《雷雨》发表后的一年时间里,李健吾对《雷雨》不置一词。这不符合李健吾的风格。我们可以举出李健吾对钱锺书的《围城》的态度作为对照。《围城》完成后,在郑振铎、李健吾主编的《文艺复兴》第一卷第二期开始连载。李健吾在“编余”中这样评价《围城》:“钱钟书先生学贯中西,载誉士林”,“第一次从事于长篇制作,我们欣喜首先能以向读者介绍”。由此,李健吾成为“评价《围城》第一人”。三十五年之后,李健吾在《重读<围城>》中,仍深情回忆起当年“最早有幸”赏读《围城》时“又惊又喜”的情景,并以《文艺复兴》“发表这部新《儒林外史》为荣”[28]。而对《雷雨》的冷落,个中原因,很有可能是李健吾说过《雷雨》“写得乱”,而且在巴金看过,靳以和巴金都说被感动了,靳以请李健吾“拿去看看”时,李健吾仍坚持己见“不登出来我不看”。所以,当《雷雨》甚嚣尘上之际,李健吾一方面要“敬一炷香”,“恕了自己”;另一方面,又不为《雷雨》的甚嚣尘上所左右,不从演出成绩来评价,而是从剧本本身来估量,认为这样反倒正确些,所以其评论并未改变自己原来的观点,通篇仍是围绕“写得乱”来展开,先扬后抑,明扬实抑。且看它是如何否定作者对周朴园形象的处理的:
作者放过周朴园。实际往深处一想,我们马上就晓得作者未尝不有深意。弱者全死了,疯了,活着的是比较有抵抗力的人:一个从经验得到苟生的知识,一个是本性赋有强壮的力量:周朴园和鲁大海。再往深处进一层,从一个哲学观点来看,活着的人并不是快乐的人;越清醒,越痛苦,倒是死了的人,疯了的人,比较无忧无愁,了却此生债务。然而,在人情上,在我们常人眼目中,怕不这样洒脱吧?对于我们这些贪恋人世的观众,活究竟胜过死。至于心理分析者,把活罪分析得比死罪还厉害。然而在这出戏上,观众却没有十分亲切的感到。所以绕个圈子,我终不免栽诬作者一下,就是:周朴园太走运,作者笔下放了他的生。[29]
再看他是怎样评价作者在这出戏里对“要紧的人”鲁大海的形象塑造的:
我说他(鲁大海)不近人情,例如在尾声,从姑乙和老翁的对话,我们晓得他十年了,没有回来看看他生身的母亲。无论怎么一个大义灭亲的社会主义者,也绝不应该灭到无辜的母亲身上。……他并不可爱。可爱的人要天真。而且更要紧的是,要有弱点。他天真到了赤裸的地步;他却没有弱点。我说错了,他有弱点��老天爷!他有弱点!他追到周府(第四幕),要打死周萍,但是就在周萍闭目等死的时候,他不唯不打了,反而连枪送过去:“我知道我的妈。我妹妹是她的命,只要你能够多叫四凤好好地活着,我只好不提什么了。”鲁大海也懂人情。他让了步!方才我说他不近人情,如今我一笔勾销。不过我是一个刀笔吏,必须找补一句,就是:这样一来,鲁大海的性格一致吗?[30]
李健吾认为周冲的形象也是失败的:
在这出戏里,他最无辜。我觉得他死得实在可惜。不能不叫他死吗,亲爱的作者?你连一点安慰也不给我们,多狠心的人!为了报复起见,我得指责两句。作者写他爱一个女孩子,绝不透出他爱的只是自己那点儿憧憬,直到最后紧要关头,才叫他硬生生改口,未免突兀。他和他哥哥爱一个女孩子。我们一直希望他们冲突,结局却用他轻轻一改口,抹掉他在戏里的位置,毫无纠纷发生,未免令人失望。那么,要他干什么,仅仅作为一个陪衬吗?我替周冲抱不平。所以同样的性格,作者就把周冲写失败了。[31]
而且,李健吾认为《雷雨》有模仿之嫌:
容我乱问一句,作者隐隐中有没有受到两出戏的暗示?一个是希腊欧里庇得斯(Euripides的HiPPolytus),一个是法国拉辛(Racine)的Phedle,二者用的全是同一的故事:后母爱上了前妻的儿子。我仅说隐隐中,因为实际在《雷雨》里面,儿子和后母相爱,发生逆伦关系,而那两出戏,写的是后母遭前妻儿子拒绝,恼羞成怒。《雷雨》写的却是后母遭前妻儿子捐弃,妒火中烧。[32]
最能说明李健吾认为《雷雨》“写得乱”的是以下两段文字:
不过作者的头绪似乎多了些,而第四幕必须结束,于是就剩下我们受惊,也不知道同情谁好了。我们的注意力反而散在不知谁的身上去了。实际是,作者要我们同情他所有的人物,特别是两个疯了的太太。[33]
作者如若稍微借重一点经济律,把无用的枝叶加以删削,多集中力量在主干的发展,用人物来支配情节,则我们怕会更要感到《雷雨》的伟大,一种罗曼谛克,狂风暴雨的情感的倾泻,材料原本出自通常的人生,因而也就更能撼动一般的同情。[34]
李健吾的这篇评论后来收入文化生活出版社1936年出版的《咀华集》。值得注意的是,此后李健吾再也没有关于曹禺及其剧作的评论。1983年,宁夏人民出版社出版《李健吾文学评论选》,李健吾在《后记》中写道:“这里收的大多是《咀华集》三种版本的全部文字。”但不知何故,删去了关于《雷雨》的评论,同时删去的还有《咀华二集》中关于茅盾的《清明前后》、夏衍的《上海屋檐下》的评论。
那么,《雷雨》发表之前,郑振铎是否看过稿子呢?现有的资料无法证明。比较合理的解释是,靳以在得知李健吾的审稿意见后,并不甘心,出于对朋友负责的考虑,又将稿子拿给郑振铎。郑振铎一方面尊重李健吾的意见,另一方面他自己也不看好《雷雨》。关于这一点,有一个现象值得注意:《雷雨》在《文学季刊》发表,一年后红遍大江南北,按理,作为主编之一的郑振铎应该引为自豪,至少也该像李健吾那样“道远心诚”,“敬一柱香”,可奇怪的是,从《雷雨》发表直到郑振铎飞机失事遇难的24年里,郑振铎对《雷雨》未置一词,说明即使发表了《雷雨》,郑振铎仍然持保留意见。既然郑振铎不看好,为何《雷雨》最终能够发表?这就是巴金向郑振铎的“死命推荐”起了作用。
因此,关于《雷雨》的发表过程,大体上可以这样认定:1933年8月底,《雷雨》完稿,曹禺将它交给好友、正在筹办《文学季刊》的靳以。1934年1月,《文学季刊》创刊,靳以与郑振铎任主编。靳以曾将《雷雨》拿给负责审读剧本的编委李健吾看,李健吾说“写得乱”。靳以又拿给郑振铎,郑振铎也不看好。在这样的情况下,靳以只好将稿子暂时放在抽屉里,等待时机。恰好巴金同他谈起怎样把《文学季刊》办得更好,仍不死心的靳以又和巴金说起《雷雨》,巴金看后主张立即发表,但靳以觉得还是应该得到审读剧本的编委李健吾的认可。他们去找李健吾,希望李健吾改变看法,支持发表,不想碰了个软钉子,李健吾表示“不登出来我不看”。他们又去找郑振铎,由于巴金向郑振铎“死命推荐”,近20万字的《雷雨》得以在1934年7月出版的《文学季刊》第三期上破例全文刊出。[35]
四
《雷雨》公案所体现的文人道德人品,耐人寻味。
在中国现当代文学史上,郑振铎、巴金、靳以都是公认的编辑大家,他们之间有过很好的合作。
巴金与郑振铎相识于20世纪20年代。1922年,郑振铎在上海编辑《文学旬刊》时,18岁的巴金以笔名佩竿寄去新诗《被虐待者底呼声》和散文《可爱的人》,在《文学旬刊》发表。这是目前所见到的巴金最早发表的文学作品。于是他们之间有了书信往来。巴金因此将郑振铎视为介绍自己进入文艺界的前辈和挚友。在《怀念振铎》一文中,他把郑振铎称为“先生”和“前辈”,“因为他不仅把我送进了文艺界,而且他经常注意我陆续发表的作品,关心我的言行。他不教训,他只引路,树立榜样”。[36]
然而,被巴金视为“先生”和“引路”者的郑振铎,在是否刊发《雷雨》的问题上,却并未固执己见,而是表现出一个编辑大家应有的胸襟――尽管自己不看好《雷雨》,最终还是听取了巴金的“死命推荐”。不过,作为《文学季刊》的主编,郑振铎虽然同意刊发《雷雨》,但仍没改变对其的看法,即使后来这部剧作“甚嚣尘上”,他依旧不跟风不随流,显示出难得的学者风范和独立品格。
在《雷雨》公案中,靳以则处于一个十分尴尬的地位。巴金在悼念靳以的文章《他明明还活着》中说:“我还不是靳以最老的朋友,曹禺才是。”[37]曹禺和靳以相识在南开中学的少年时代,并结为把兄弟。中学毕业后,靳以到上海就读复旦大学,曹禺到北平就读清华大学。1933年,靳以来到北平三座门大街十四号筹办《文学季刊》,还在清华上学的曹禺,常从郊外赶来与靳以畅叙友情。1942年3月,靳以写了一篇与曹禺剧本同名的评论文章《北京人》,文前充满感情地写着“――献给石,纪念我们二十年的友谊”,又引王勃诗句“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作为题记。“石”即曹禺的表字“小石”,由此可见两人的密切关系。一方面,靳以想帮助曹禺发表《雷雨》,即使听到“写得乱”的审读意见也不退稿,但又觉得不好坚持推荐朋友的稿件,于是只好放在抽屉里等待时机,可见靳以在这件事上表现得颇费苦心;另一方面,靳以尊重负责审读剧本的编委的意见,甚至宁可自己被误会也不向作者传递编委的审读意见,不把搁置《雷雨》的责任往别人身上推,这恰好说明靳以的人品和职业道德。
靳以对谁最先发现《雷雨》这个问题,一直采取回避的态度,这一方面可以作为“巴金发现《雷雨》”说的一个佐证,另一方面实际上又形成了一段文坛佳话:曹禺为把《雷雨》压在抽屉里的老朋友靳以开脱――“靳以也许觉得我和他太接近了,为了避嫌,把我的这个剧本暂时放在抽屉里”,并对靳以的督催、鼓励表示感谢;巴金则把事实上属于自己的发现之功分给了靳以,不允许他人写文章“把靳以扫了一下”;而作为主编的靳以,完全可以以种种理由――比如说“原本打算将《雷雨》安排在第×期,巴金看了以后,我们决定提前刊出”――为自己开脱,然而,他保持了沉默,这沉默既是对“巴金最先发现《雷雨》”说的默认,抑或还体现了坚持自己观点、不人云亦云的学者品格,因为如前所述,靳以认为《日出》比《雷雨》“像是更亲切”。正是这样的文品和人品,维系了三人终生的友情。
其实,对一部稿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是很正常的。文学史上的遗珠之憾并不鲜见,最典型的要数《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最初出版社也没有相中,将稿件退回,后经作者的朋友们努力,才被一家杂志接受,其第一部和第二部分别于1932年和1934年分11期在并不显要的位置连载,而在这三年间,评论界对它几乎不置一词,似乎根本没有发现这部作品的问世。曹禺的《雷雨》,在最初发表的一年时间里,中国文艺界也表现了对它的极为淡漠,既无剧团上演,又无臧否评论,而被夏衍誉为“中国的戏剧魂”的田汉,直到1936年夏天,还在尖锐地批评剧团上演《雷雨》“令人失望”、“太不值得”[38]。因此,靳以、李健吾乃至郑振铎当时没有看到这部剧本的价值,是可以理解的。
[①] 韩石山:《〈雷雨〉是巴金发现的吗》,《寻访林徽英》,人民文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73、71、72页。韩文对萧乾的文章《鱼饵・论坛・阵地》及人品提出了批评。其实,以萧乾的文名以及和巴金几十年的交情,他完全没有必要取悦巴金。此外,韩文认为,对于“巴金发现了《雷雨》”说,《曹禺传》的作者田本相“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比如在巴金的作用上,就难脱移花接木的嫌疑”。韩石山的所谓“移花接木”,是就田本相的《曹禺传》第158页的一段话而言的:“正是巴金把《雷雨》发现了,他以他无私的真诚之心,发现了曹禺的才能。他决定把《雷雨》四幕剧一次刊登在《文学季刊》上。这对于一个文学上还没有名声的人,当然是破格的。巴金细心地作着文字上的修改,而且亲自阅读校样,这种对于文学新人的热情,确像一个勤劳的园丁。”韩文将这段话与1936年1月《雷雨》单行本出版时曹禺序言中所说巴金“在病中还替我细心的校对和改正”进行对比后,认为田本相将1936年的事移花接木到1934年。关于巴金是否做过修改,曹禺最好的朋友、从南开到清华两度同学的孙浩然是这样说的:“他写《雷雨》,我们都不知道,他把稿子拿给靳以,巴金看了几天,还做了润饰……”(田本相、刘一军《曹禺访谈录》,三联书店香港有限公司2000年版,第250页)孙浩然的话正好说明田本相的说法是有根据的。
[②] 张耀杰:《萧乾、巴金的“制造神话”及其它》,《书屋》2000年第12期。作者的目的是要“把萧乾与曹禺之间几十年的恩恩怨怨‘钩沉’得明明白白”,“还历史和历史人物本来面目或本真面目”。其对历史事实的陈述尚算客观,但由此引出的结论却甚为偏激,尤其是认为曹禺的《日出》一剧之“日出”意象,与后来唱遍大江南北的《东方红》、《白毛女》以及革命样板戏算得上是一脉相承,更是牵强。
[③] 2001年4月27日《中华读书报》。
[④] 陈思和:《关于巴金发现<雷雨>》,见《谈虎谈兔》,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319-323页。
[⑤] 姜德明:《第一场春雨》,见《与巴金闲谈》,文汇出版社1999年版;李致:《巴金与<雷雨>》,见李致《我的四爸巴金》,三联书店2003年版;彭新琪:《我听巴金谈〈雷雨〉》,见2004年11月《文汇读书周报》。
[⑥] 曹禺:《〈雷雨〉序》,文化生活出版社1936年版。
[⑦] 曹禺给田本相的手稿,见田本相:《曹禺传》,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1988年版,第143页。
[⑧] 徐开垒:《访曹禺》, 1979年9月18日《文汇报》。据徐开垒后来证实,当初他曾把这篇访谈的校样交给巴金看过,巴金只把其中“是我的一个伟大的朋友”这句话改成了“是我的一个好朋友”,其他都不曾改动。在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巴金书信集》中收有巴金给徐开垒的信,其中一封短信也谈起这件事,原文是:“开垒同志,稿子拜读,觉得还不错。关于《雷雨》发表的事,我改了几个字,希望照改,谢谢。”见马国平《巴金,你好!――与〈巴金传〉作者徐开垒对话》,http://www.lib.shu.edu.cn/techang/xukailei/xupinglun1.htm
[⑨] 曹禺:《简谈〈雷雨〉》,《收获》1979年第2期。
[⑩] 曹禺:《我的生活和创作道路――同田本相的谈话》,《戏剧论丛》1981年第2期。本段话应是曹禺记忆有误。按巴金年谱记载:巴金于1931年初开始创作小说《激流》(后改名《家》),年底写完,并从当年4月18日起在上海《时报》连载,共登了246期,1933年5月由开明书店出版;1933年12月,“经靳以介绍,和曹禺相识”。又,下段引文即1982年3月29日与田本相的谈话中,曹禺又说巴金推荐《雷雨》时,“我和巴金还没有认识”。故曹禺认识巴金时应为23岁。
[⑪] 田本相、刘一军:《曹禺访谈录》,三联书店(香港)有限公司2000年版,第75-76页。本段话说“靳以把《雷雨》放在抽屉里压了一年之久”,应是曹禺记忆有误。
[⑫] 田本相、刘一军主编:《曹禺全集》第6卷,花山文艺出版社1996年版,第492页。
[⑬] 李健吾:《时当二三月》,1939年3月22日《文汇报》世纪风副刊。
[⑭] 巴金:《雄壮的景象》, 1937年1月1日天津《大公报》。
[⑮]《巴金全集》第13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492页。
[⑯] 巴金:《蜕变・后记》,文化生活出版社1947年版。
[⑰] 姜德明:《第一场春雨》,见《与巴金闲谈》,文汇出版社1999年版。陈思和在他的文章《关于巴金发现<雷雨>》中说“‘文革’以后第一个说出《雷雨》发表经过的是曹禺自己”,不确。从现有资料看,在曹禺之前,至少已有巴金、萧乾说出《雷雨》发表经过。
[⑱] 李致:《巴金与<雷雨>》,见李致《我的四爸巴金》,三联书店2003年版。
[⑲]《巴金书信集》,人民文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434页。
[⑳]《巴金全集》第24卷(书信),人民文学出版社1994年版。
[21] 一个老人对数十年前的事件的回忆,记忆有误可以理解。比如前引曹禺谈《雷雨》文中,曹禺说他认识巴金时是21岁,实际上应是23岁,所以曹禺后来又说,巴金决定发表《雷雨》时,他和巴金还没有认识。
[22] 韩石山:《〈雷雨〉是巴金发现的吗》,《寻访林徽英》,人民文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70页。
[23] 陈思和:《关于巴金发现<雷雨>》,见《谈虎谈兔》,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19-323页。
[24] 陈思和:《人性的沉沦与挣扎��〈雷雨〉》,见《中国现当代文学名篇十五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68页。这段话中有一个错误是明显的,即巴金从上海到北京的时间不是“第二年(1934年)”,而是当年(1933年)9月,在北平曾住沈从文家;12月,在燕京大学教授郑振铎家住了三周时间,和靳以、郑振铎创办《文学季刊》,任编委,经靳以介绍,和曹禺相识。1934年1月回到上海;3月,到北平,先住沈从文家,后应靳以之邀,搬至《文学季刊》编辑部(三座门大街十四号),在编辑部和李健吾、曹葆华、蹇先艾、卞之琳、曹禺、肖乾等常常见面;7月,从北平回上海。1935年,巴金去北平住三周,帮靳以办理《文学季刊》停刊工作,月底离开北平。参见陈丹晨著《巴金评传》,花山文艺出版社1985年版,第91-94页,第315-316页。
[25] 据彭新琪《我听巴金谈〈雷雨〉》(2004年11月《文汇读书周报》):“《文学季刊》一卷一期刊物出版后,巴金和靳以得知鲁迅先生对这期发表的批评丁玲《夜会》的文章有些意见,于是巴金和靳以一商量,就作主在这期刊物第二次印刷时,抽掉了这篇评论文章(当时的刊物,首印份数不多,如果销路好,需要量大,便再印第二次、第三次。这期刊物共印了三次)。负责审读评论的编委看到再印的刊物上抽掉了评《夜会》的文章,很有意见,找到郑振铎。郑振铎作为主编,对抽稿事,并不知道,更是生气,对靳以有了意见。靳以有点怕他。”
[26] 彭新琪:《我听巴金谈〈雷雨〉》, 2004年11月《文汇读书周报》。
[27] 刘西渭:《〈雷雨〉��曹禺先生作》, 1935年8月31日天津《大公报》。
[28] 参见陈子善:《捞针集――陈子善书话》,浙江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29] 刘西渭:《〈雷雨〉��曹禺先生作》, 1935年8月31日天津《大公报》。
[30] 刘西渭:《〈雷雨〉��曹禺先生作》, 1935年8月31日天津《大公报》。
[31] 刘西渭:《〈雷雨〉��曹禺先生作》, 1935年8月31日天津《大公报》。
[32] 刘西渭:《〈雷雨〉��曹禺先生作》, 1935年8月31日天津《大公报》。
[33] 刘西渭:《〈雷雨〉��曹禺先生作》, 1935年8月31日天津《大公报》。
[34] 刘西渭:《〈雷雨〉��曹禺先生作》, 1935年8月31日天津《大公报》。
[35] 1933年9月,巴金来到北平,住在新婚的沈从文家。《文学季刊》创办后,巴金搬到三座门大街十四号编辑部,也就是靳以的住家,与靳以共同负责日常编辑工作。由此判断巴金看到《雷雨》稿件应在1934年初《文学季刊》创办之后不久。
[36] 巴金:《怀念振铎》,见《再思录》(增补本),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87―88页。
[37] 巴金:《他明明还活着》,《收获》1959年第6期。
[38] 董健:《田汉传》,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1996年版,第49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