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学史的“个体意识”与“类意识” ――百年中国文学史学科发展论析
论文学史的“个体意识”与“类意识”
――百年中国文学史学科发展论析
朱首献*
(浙江大学 中文系,杭州 310028)
内容摘要:个体意识与类意识是文学史活动的核心矛盾,对其研究是文学史理论的首要课题。就百年中国文学史的历史来看,类意识一直占据着主导的地位,因此,坊间大量的文学史往往是“千人一面”,而不是“各师成心,其异如面”。在这个意义上,个体意识的觉醒是当前文学史学科的要务,这无论对于该学科的知识创新还是重写来说,都是极其重要的。
关键词:文学史;个体意识;类意识;
作为人类生命活动的表现形式之一,文学史与其他活动一样,内部包含着诸种矛盾,这些矛盾对立、冲突、调和、妥协,共同构成文学史的内生态。具体而言,这些矛盾主要包括个体意识与类意识、史学观与文学观、经典化与非经典化、本质与反本质、史料与统摄形式、史实与体例编排等。对它们的研究可以加深我们对文学史的本质及功能的理解,进而更有效地促进文学史写作。伊娃・库什纳在她的《文学的历史结构》中指出,长期以来困扰文学史的问题“并非立史本身”,而是其中“潜伏的某些概念”[1]。她的看法颇有道理。我们认为,当前文学史学科之所以存在焦虑,根本原因就是我们对其内部潜伏的诸种概念没有得以有效解决。显然,作为文学立史的基点,这些潜伏的概念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文学立史极易沦为空谈,而文学史的焦虑则会挥之不去,拂之还来。当然,在对这些潜伏概念的理解上,我们与伊娃・库什纳有所不同,她所谓的潜伏概念是指文学史内部的因果关系、文学史实乃至时间等,但在我们看来,远不止此,个体意识与类意识、史学观与文学观、经典化与非经典化、本质与反本质、文学史料与统摄形式、文学史实与体例编排等,都应囊括其中。只是它们中有些是文学史的主要的、核心的矛盾,而有些则是次要的、非核心的矛盾。我们将要探讨的文学史的个体意识与类意识就属于前者,对其研究当属文学史理论的元问题之一。
一
个体意识与类意识是一对对立的范畴。所谓个体意识,是指由个人的情感、思想、观念等所构成的一种总体个性意识,它是人的意识的固有特征。在具体社会中,个人虽然具有社会属性,是特定社会中的存在,但他必须要努力表现他的个体性,以此证明他的存在。个体意识体现着个体性,是人的个性内容的感性显现,个人的独特感受、体验、理解、思考等,都以个体意识的形式呈现,因此,个体意识是意识中最可能具有创新性的内容。个体是人存在的最基本形态。虽然人在本质上是社会存在物,但在具体形式上,现实中的人却是单个的存在物,这种单个存在性决定着他一定有着与众不同的性格特征、气质禀赋、社会阅历、生存环境等,这些内容呈现在意识层面,就是人的个体意识。个体意识是人的“这个”和“唯一”,它在人的生命活动中确证的是人与人的非同质性。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就否定普遍人的存在,因此,他指出,人只是个体,“医师并不为‘人’治病,他只为‘加里亚’或‘苏格拉底’或其他各有姓名的治病,而这些恰巧都是‘人’。”[2]亚氏所谓的这些恰巧都是的人,指的就是具体的个别的人。人的生命活动的独特性的体现,主要依靠个体意识来完成。因此,个体意识在人的生命活动中的在场,意味着人的自我存在感的觉醒、自我同一性的实现以及人对自我以外的人和物之间差异性的肯定。所以,在个体意识领域,我们经常看到的是,“我”的感觉一定不同于“你”的感觉,而“你”的思想也与“我”的思想有着鲜明的区别。由于个体意识的自我性特征,所以,它往往以追求差异性为目标。个体意识的这种自我性、差异性又使其在彰显人的个性与生命活动的创新性方面具有积极的意义。一句话,个体意识是个体价值的体现,是个体生命活动意义的意识确证,也是人的自我的意识显现。所谓类意识,是指人作为社会关系的总和其社会普遍性内容的意识反映,作为类存在物,人具有类的感觉和需要,这种感觉和需要在意识层面的反映,就构成了人的意识的类内容。无论承认与否,类意识都是一种客观的存在。由于类意识更注重社会普遍内容,是个体的类认同的呈现,故在目的与使命上,它更强调人的普遍存在性。
重视个体意识,是现代西方哲学的重要特征。现代西方哲学的一些重要流派如生命哲学、存在主义、精神分析、意志哲学等,都将个体作为它们哲学的出发点,并将对生命“小我”的尊重,张扬个性、重视个体意识等作为其核心理论主张,从而形成它们具有鲜明特色的个体人学理论。如新精神分析的代表人物弗洛姆就认为,每个人都是“人种的一个特例”,“是具有他的独特性的个体”,在这种意义上,“他是惟一的”[3]。存在主义的创始人克尔凯廓尔则把人视为“孤独的个体”,并提出用“个体辩证法”取代压制人的生命个性的“整体辩证法”。约翰・穆勒也认为个人的存在比社会群体的存在更具有实在性,他宣称:“人并不因为被放在一起而变成另一种具有不同属性的实体,就像氢和氧不同于水,或氢、氧、碳和氮不同于神经、肌肉和胫腱一样。”[4]海德格尔则将个体性提升到人的生存本体的高度,他把人称作“此在”(即此时此地的存在),其实就是想强调“人是个体”,而他的反对先行规定人,坚持“存在先于本质”的思想,更是深刻揭示了人的本质的自我生成性和存在的个别差异性。固然,这些理论在一定程度上漠视了人存在的社会内容,但如果从对个体性和个体意识张扬的角度来看,也是有着积极意义的。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也非常重视人的个体意识,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指出,“人是一个特殊的个体,并且正是他的特殊性使他成为一个个体,成为一个现实的、单个的社会存在物”[5]。不仅如此,他们还认为整个人类历史的逻辑基础就是现实的个人。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指出,“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6]。他们这种认为人类历史是从个体人出发的观点,说到底就是对人的个体生命的肯定。不仅认为历史的逻辑基础是现实的个人,而且,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看来,整个人类历史的本质也无非是“个人本身力量发展的历史”[7],这样,人们的社会历史始终就“只是他们的个体发展的历史”,不管他们“是否意识到这一点”[8]。即使在对共产主义的理解上,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也是立足于个体,因此,他们强调,共产主义的基本原则就是“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9],从而让每个人拥有“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10]。但与现代西方哲学强调“纯粹个人”的个体人学不同,马克思主经典作家虽然认为人是有生命的个人存在,但他们同时强调,人之所以为人,还在于他是一种类的存在物,是处在一定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关系中的个人,因此,他具有类的意识、类的感觉和类特征。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就提出,“人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11],他“把类看作自己的本质,或者说把自身看作类存在物。”[12]因此,“他的生命表现,即使不采取共同的、同他人一起完成的生命表现这种直接形式,也是社会生活的表现和确证。”[13]所以,他不仅在“实践上和理论上都把类――他自身的类以及其他物的类――当作自己的对象;而且因为――这只是同一种事物的另一种说法――人把自身当作现有的、有生命的类来对待,因为人把自身当作普遍的因而也是自由的存在物来对待。”[14]正如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理解的个体不是“纯粹的个体”一样,他们所理解的类也不是先验、抽象的。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之前,黑格尔、费尔巴哈等都讨论过人的类本质,但他们的理解不约而同地都戴着“抽象概念的神学光环”[15]。如黑格尔认为人的类本质就是抽象的精神劳动,费尔巴哈则把“爱、理性、意志、心”等这些脱离人的感性实践的内容看作人的类生活和类本质,感性的、生动的社会实践被他拒之门外。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则不同,他们不仅看到了人的类本质的个体性内容,而且也看到了它的历史生成性和社会实践内容。所以,他们指出,人“也是总体,观念的总体,被思考和被感知的社会的自为的主体存在,正如他在现实中既作为对社会存在的直观和现实享受而存在,又作为人的生命表现的总体而存在一样。”[16]并且认为,人类历史的终极目标就是实现人的个体与类的矛盾的真正解决,这样,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17]
我们说个体意识与类意识是一对对立范畴,主要是基于方便认知二者的区别而言,实际上,个体意识与类意识之间绝非“隔着一条无从逾越的鸿沟”,像西方个体人学那种“知有个体而不知有类”或者是我们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知有类而不知有个体”的个体理论或类学说,都不可能正确解释个体意识与类意识的矛盾与对立。个体意识与类意识既是互文的,也是张力的,这种互文和张力构成了人的意识的具体历史形态,在这种形态中,个体意识内在地体现着类的内容,而类意识也通过个体意识实现着自身。这就是说,个体意识不可能不表现出类的方面或特征,反过来,也不可能有纯粹的类意识的存在,它只能以个体表现的形式显现出来。虽然在终极层面上,个体意识与类意识应该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但在具体的历史阶段上,它们往往相互排斥甚至对立,类意识压抑个体意识,个体意识则挑战类意识,因此,在具体意识形态中,二者只能有所偏重,而不能有所偏废。同时,个体意识与类意识的对立是一种历史性存在,而不是超历史的,随着人类历史的发展,这种对立会不断地被扬弃,最终实现二者的相互弥合消融。
二
文学史活动作为人的生命表现活动之一,其过程乃至结果中同样会体现出个体意识与类意识的内容。与人类一般活动的个体意识与类意识有所区别,文学史的个体意识则是指文学史家在文学史活动中所体现出来的个人判断力、审美自由力、生命体验力等属于其个人特征的东西。文学史的类意识,则是指文学史活动中体现出的共同价值倾向、判断标准和思想观念等。学界对此也有类似的描述,如葛红兵的“在一个符号体系的使用共同体之内有可能达成某种一致,他们拥有共同的伦理道德、价值理想、形而上学,他们掌握同样的符号使用规则,这样他们就可能对一个历史问题达成有限的共识,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互相认为是‘真理的’。正是这种有限的共识使我们有可能对文学史作出必要的判断,而且有理由和信念希望我们的判断得到别人的承认”的论述指的就是文学史的类意识的[18]。作为人们把握文学历史、阐释文学审美价值的活动,文学史与人类的其他活动一样,必然是人的个体意识和类意识的集中体现。在中国文学史百年学科历程中,由于对文学史的本质、功能、方法等认知上的错位,大量的文学史在个体意识诉求上不够鲜明,而在类意识的表达上则过于突出,从而造成了类意识淹没个体意识的百年中国文学史之殇。当然,在百年中不同的历史阶段中,其具体体现也是不同的。
泛文学意识、进化观念、爱国主义分裂症、科学主义等是早期中国文学史的类意识。中国早期的几部文学史,如林传甲、来裕恂、张德瀛等的中国文学史,其在文学观念上具有严格的一致性,均持中国传统以经史子集言文学的观念;在文学史的用途上,深受当时新史学所提倡的治史可以增人爱国保种情感的影响;在文学史的思维上,当时社会上流行的进化观念、实证主义等自然科学意识也都在这些著述中有不同程度的反映。朱自清后来在谈及早期国人的文学史著述时有这样一个判断:“早期的中国文学史大概不免直接间接的以日本人的著述为样本,后来是自行编纂了,可是还不免早期的影响。这些文学史大概包罗经、史、子、集直到小说戏曲八股文,像具体而微的百科全书。”[19]实际上,朱自清“百科全书”的比喻只不过是早期中国文学史类意识的另一种说法而已。当然,在早期中国文学史共同体中,并非没有另类或注重个体意识的著述的存在,黄人的《中国文学史》比之于林、来、张著,就显然具有明显的个体色彩,如他就不以经史子集论文学,而是另立纯文学之说,但遗憾的是,他的中国文学史并没有真正将这种在当时可谓稀缺的个体意识落到实处,以至于他虽以“美”言文学,但落实上的踩空,使他的中国文学史看上去也并不是那么地“美”。而且,其进化的思想、科学的情结以及爱国保种的观念等,事实上与林、来、张著也是同出一辙。
阶级意识是中国文学史百年发展中的另一种类意识,而且其流布甚广,影响日久。北京大学中文系文学专门化1955级集体编写、1958年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红皮本《中国文学史》,其扉页上就赫然题着“献给亲爱的党和伟大的祖国”的字样,而从其落款“1958年国庆节于北京”的字样看,这又是一部国庆献礼工程。因此,在具体行文中,这部文学史在“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阶级性”、“人民性”、“伟大的现实主义”等意识形态话语的支持下以“雷霆万钧”之势“插红旗、拔白旗”,对中国历史上的作家和作品进行“无产阶级专政”[20]。如此意图使得这部文学史强烈渴望“把红旗插上中国文学史的阵地”,故字里行间,该著忠实地恪守“阶级意识和阶级分析的方法”,对“人民性”的民间文学、对爱国主义、对现实主义和积极浪漫主义大肆褒扬,而对所谓的消极浪漫主义、形式主义则极力贬抑。所以,在具体评介上,李白的成就就低于杜甫,周邦彦成了“北宋末期反现实主义和形式主义格律派”的始作俑者,关汉卿摇身变成“伟大的人民戏剧家”,《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都是人民集体创作的长篇小说……,诸如此类的政治判断使得红皮本的《中国文学史》成为彰显阶级类意识的一个典型代表。除该著外,1958年由中华书局出版的复旦大学中文系古典文学组学生集体编写的《中国文学史》,1959-1960年间由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吉林大学中文系中国文学史教材编写小组在该系“党总支直接领导下”编写的《中国文学史稿》“唐宋部分”、“元明部分”、“清及近代部分”,以及1962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初版、1963年再版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中国文学史编写组编写的《中国文学史》等,也都同样对“阶级意识”抱以狂热,堪称阶级类意识“殖民”文学史的典型案例。
中国文学史的百年发展中,历史本体意识也是一种重要的类意识,这种类意识将文学史视为历史的旁支,从而制造了文学史内部文与史的世纪纠葛。这种类意识在文学史发轫之初就已显端倪。黄人的《中国文学史》就曾自觉地将文学史归入史学,提出历史有两类,即自然史和精神史,前者包括种族史、地理史、物产史等,后者包括政治、宗教、经济、教育诸史,文学史乃精神之史。其后,这种历史本体意识蔓延至整个中国文学史领域并延续至今。如周作人不仅将治文学史混同于治历史,而且认为文学史家实在地就是“一个历史家或社会学家”[21]。郑振铎称文学史是历史的“一个专支”[22],谭正璧强调“文学史是历史的一种”等等[23]。即使在政治高度统一环境中生产的文学史,也同样在坚持政治性的同时不忘历史本体意识。1954年出版的谭丕谟的《中国文学史纲》,除了带有新式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风气之外,作者还特意将“历史唯物论”作为中国文学史研究的科学方法[24]。王瑶先生的《中国新文学史稿》在界定中国新文学的性质上也认为中国新文学史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史的一部分”。李长之的《中国文学史略稿》认为,“文学史是社会科学的一部门,是历史科学的一部分。”因此,文学史的方法应反对“形而上学的非历史主义的方法”[25]。在今天我们的一些重要的文学史著述及理论研究中,这种历史本体意识不仅势头未消,且有日涨之象。袁行霈主编的《中国文学史》“总绪论”中就称“文学史是人类文化成果之一的历史”,它属于“史学的范畴”。董乃斌等主编的《中国文学史学史》中在引用了马克思和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所说的“我们仅仅知道一门唯一的科学,即历史科学”后认为,“文学史恰恰就是文学研究中的历史科学,是马、恩所说的与自然史相对的‘人类史’的有机组成部分。”[26]王涌豪延续郑振铎、李长之、周作人等文学史是历史学的“专支”之说提出“文学史说到底是一种专门史”。[27]同时,这种历史本体意识还体现在文学史的体例和分期上借用历史学的体例和分期方面,林传甲、刘永济搬用中国传统的历史分期,而黄人、来裕恂的文学史分期意识则深受新史学的影响等。
此外,诸如教材意识、启蒙意识、史料意识、经典意识等,在百年中国文学史的不同历史时期也都曾以文学史类意识的形象出现,与以上诸种类意识一起构成压抑百年中国文学史个体意识的意识共同体。
三
文学史作为人的生命活动的对象化,它既是一种个体意识的表达,也是一种类意识的摹写,在这种意义上,文学史应该是一种双声话语:文学史家作为个体性的存在与其作为类的存在分别与文学历史对话的话语融合,这样,文学史的历史就应该是不断实现人的活动的“合个体性”与“合类性”的统一。如上所述,百年中国文学史的历史可以说就是文学史类意识的历史,因此,坊间充斥的大多数文学史都是“千人一面”,而鲜见“各师成心,其异如面”。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个体意识的觉醒就是当前文学史学科的核心问题,这无论对于文学史学科的知识创新还是重写来说,都是极其重要的。
对类意识的过度迷恋导致百年中国文学史致力于个体意识的压抑,让本应具有鲜活生命感悟和人生体验的文学史异化成抽象逻辑的展示。戴燕曾指出,“文学史并不只是对于过往作家作品的简单记录,它不是‘录鬼薄’,不能等同于词典和百科全书上的条目,也不等于二十年前风靡一时的鉴赏类的书籍辞典,文学史的最重要的任务,还在于它要讲述一个文学传统,也就是说明文学‘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的问题”,而“在这一点上,文学史和其他各门类的历史一样,既是历史,也是当代史。它是一种历史的回忆,而回忆总是主观的、经过选择的,有独特理念、有自己的主张,有情绪有色彩,有时还免不了皮里阳秋、含沙射影、指桑骂槐。”[28]陶东风也有这样的批评:“我国已有文学史不但在基本史观、文学观、研究方法上是大体雷同僵化的,而且其体例和编写模式也是如此。社会环境、作家介绍、作品分析(思想分析加艺术分析)三者的机械贴拼排列成了文学史公用的编写模式(少数著作例外),差不多可以称为‘文学史八股’。”[29]1988 年,陈思和与王晓明在《上海文论》开辟“重写文学史专栏”时就强调文学史写作者应该“把自己整个身心投入到学术对象中去,由自己的生命感受中来体会文学与人生。”并且认为,唯有这样,“他的研究结论一定是个人性的,有创造性的,因而总是对前人成果的发展,如果从学术的意义上说,这就是重写。”[30]朱德发提出文学史的主体间性思维并认为在主体间性思维中,文学史就是“一部活色生香的流动历史”,是“作者与文本之间的开放性、生成性和充满生命力的对话”。[31]这些批评或论见都暗含着对文学史个体意识的吁求。正是如此,戴燕在评介章培恒和骆玉明的新著《中国文学史》会有这样由衷的文字:“与最近出版的许多文学史书都不一样,新版章书中的一些片断几乎可以当成文学作品来读,那是不是其中融人了编写者个人的生活经验和情感的缘故?例如在讲到阮籍由于人生态度与众不同而深感寂寞孤独时,章书选出阮籍《咏怀诗》之‘独坐高堂上’一首,作了一段长长的分析,我一口气读完这一节,几乎屏住了呼吸。在今天这样一个和平喜乐的美满时代,我止不住暗中猜想,究竟还会有多少人去分享阮籍那样的寂寞与孤独?这是一个谜。”[32]确实,文学史需要有个体意识的张力,一种能够让人“屏住了呼吸”的气象和一种分享式的愉悦。而要做到这些,就需要文学史的书写者将自己的生命体验和感悟融入到“文学的历史”之中,去捕捉文学史内在的生命搏动。
在这种意义上,文学史的核心任务就是在生命中涉及生命,在体验处解释自身。西方历史学家狄尔泰认为历史学就是“生命在其深处解释自身”[33],所以,他要求历史学家“带着爱与恨,带着兴奋的喜悦,带着我们反复无常的情绪”突入历史[34]。显然,狄尔泰的历史观充分注重“我”的在场性,强调个体的生命跃动在历史生成中的作用,是对历史个体意识的充分尊重。卡西尔也认为历史学从根本上讲是“拟人的”,“抹杀它显示人的特点的方面,也就毁灭了它独特的个性和本性。”因此,历史学的目的“正是在于对自我,对我们认识着和感觉着的自我的这种丰富和扩大,而不是使之埋没。”[35]狄尔泰和卡西尔这种对历史个体意识的重视在后现代史学中更是被发挥到了极致,该史学的核心理论家海登・怀特甚至提出历史乃虚构,“其形式与其说与科学的形式相同,不如说与文学的形式相同。”[36]因此,“一个历史学家作为悲剧而编排的情节,在另一个历史学家那里可能成为喜剧或罗曼司。”[37]上述这些历史观启示我们,文学史家的任务并不在于恢复历史,而在于建构历史。正是如此,文学史家伊娃・库什纳认为文学史所面对的文本是文学文本,而“形象思维覆盖着这些文本”,因此,“它们呼唤作为读者的史学家以形象思维的方式去理解这些文本”[38]。众所周知,形象思维是感性思维,它对个性、情感、生命体验的依赖性非常强,因此,至少在我们看来,重视个体意识也应当是伊娃・库什纳的文学史立场。
从根本上讲,文学史的深层对象不应该是“物与物”(文学史料与文学史料)的关系,而是“人与物或人与人”(文学史家与文学史料、文学文本乃至文学史家与文学家)的关系,后一种关系只可能是一种“主观”或“评价”关系。因此,文学史家就不应该仅是一个“知识考古家”,恰恰相反,他应该是一个拥有新鲜、活泼的个人感悟和体验的审美家。在文学史活动中,文学史家就是一个“审美立法者”,他也只有作为一个“审美立法者”,他才是一个真正的文学史作者,也才是一个真正的具有文学史个体意识的“主体”。文学史活动的主体之所以成为“主体”,就在于他并不仅仅只是服从文学史的“必然如此”,更为重要的是他能够用自己的生命体认和人生感悟去完成文学史的个体意识,为文学史立一部个体的审美之法。在实现文学史的个体意识的意义上,我们倒倾向于把文学史区分为两个层次,第一也是最表面的层次的是“史”,就是对史料的挖掘、分析、求证,包括对文学历史的公理公例的把握等客观性的内容,它是文学史的重要构成,但不是文学史的灵魂。第二也即文学史的核心层次是“文”,它是文学史的内在灵魂,也最能体现文学史的个体意识。这个层次要求作为“我”的文学史家携带着生命的闪电、活泼的人生感悟和体验进入文学史料(尤其是文学文本)的世界,在生命与生命的碰撞或审美的游戏中,实现“我”与文学史料内在生命的异质同构,进而将“我”镌刻在文学历史的生命洪流中。因此,在这个层次上,文学史活动既是文学史家“我的生命表现的器官”,同时也是文学史料对文学史家“生命的一种占有方式”[39]。我们将此称作“文学史的个体化”和“个体的文学史化”。
文学史说到底也是一个叙述结构,这个叙述结构的叙述者应该有两个,一个是作为个体的存在者,一个是作为类的存在者,尽管在特殊的状态下,它们可能不一定相互协调,甚至可能彼此对立。但在理想的状态下,它们却应该相互支持、荣辱与共。当然,我们强调文学史的个体意识,主要是针对百年来中国文学史个体意识的缺失而言,绝不是要排斥或者取消文学史的类意识,类意识的合理存在对于文学史的健康发展也是非常必要的。实际上,文学史既是文学的文学史,同时也是超文学的文学史;既是个体的文学史,同时也是超个体的文学史;既是类的文学史,也应该是超类的文学史。这种内在的矛盾对立恰恰是文学史的现实本质的最本真体现,割裂这种矛盾对立往往会造成文学史暴力的出现。在文学史活动中准确把握这种矛盾并作出正确处理,是优秀文学史家的必备素质之一。
* 作者简介:朱首献,浙江大学人文学院中文系副教授。
项目基金:本文为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青年项目(11YJC751130)和浙江省社科规划重点项目(11JCZW02Z)“科学主义与20世纪中国文学史观建构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1] [加]伊娃・库什纳:《文学的历史结构》,转引自马克・昂热诺等主编《问题与观点》,百花文艺出版社2000年版,第139页。
[2][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2页。
[3][德]弗洛姆:《为自己的人》,三联书店1988年版,第54-55页。
[4]J.S.Mill,A System of Logic,1976,P.576.
[5]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84页。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7页。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24页。
[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32页。
[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649页。
[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04页。
[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96页。
[12]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57页。
[13]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84页。
[14]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56页。
[1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2页。
[16]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84页。
[17]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81页。
[18]葛红兵:《文学史学》,湘潭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7页。
[19]朱自清:《朱自清古典文学论文集》(上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13页。
[20]北京大学中文系文学专门化1955级编著:《中国文学史》(上册),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第1-9页。
[21]周作人:《中国新文学的源流》,北平人文书店1934年版,第16-17页。
[22]郑振铎:《插图本中国文学史》,朴社1932年版,第2页。
[23]谭正璧:《中国文学史大纲》,上海光明书局约1930年版,第7-8页。
[24]谭丕谟:《中国文学史纲》,高等教育出版社1954年版,第5页。
[25]李长之:《中国文学史略稿》(第1卷),五十年代出版社1954年版,第1页。
[26]董乃斌等主编:《中国文学史学史》(第三卷),河北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579页。
[27]王涌豪:《文学史研究的边界亟待拓展》,《文学遗产》2008年第1期。
[28]戴燕:《文学史:一个时代的记忆》,《书城》2007年第9期。
[29]陶东风:《文学史哲学》,河南人民出版1994年版,第19-20页。
[30]陈思和,王晓明:《关于重写文学史专栏对话》,《上海文论》1988年第6期。
[31]朱德发等:《评判与建构:现代中国文学史学》,山东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37-150页。
[32]戴燕:《文学史:一个时代的记忆》,《书城》2007年第9期。
[33]转引自张汝伦:《历史与实践》,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9页。
[34]转引自谢地坤:《走向精神科学之路――狄尔泰哲学思想研究》,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4-15页。
[35][德]卡西尔:《人论》,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年版,第242页。
[36][美]海登・怀特:《后现代历史叙事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70页。
[37][美]海登・怀特:《后现代历史叙事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75页。
[38][加]伊娃・库什纳:《文学的历史结构》,转引自马克・昂热诺等主编《问题与观点》,百花文艺出版社2000年版,第142页。
[39]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8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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