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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侦探到“惊险”、“反特” ――论程小青的创作转向及侦探小说的命运

发表时间:2013-03-28阅读次数:1112

从侦探到“惊险”、“反特”

――论程小青的创作转向及侦探小说的命运

 

彭宏*

(湖北警官学院 公共基础部,武汉 430034)

 

内容摘要:作为民国侦探小说的代表,程小青的后期创作从“侦探”变为“惊险”、“反特”,直至完全终止。侦探小说特有的诸多类型表征,在19501970年代的中国小说中泯灭、变易,纯粹的侦探小说文类在这一时段内走向消亡。

关键词:程小青;侦探;惊险;反特;文类

 

 

 

侦探小说起源于欧美,晚清始被译介至中国,一经引入就激发了国人的阅读兴趣。侦探小说的译者颇多,经由翻译传入的侦探小说数量庞大,据阿英推测:“当时译家,与侦探小说不发生关系的,到后来简直可以说没有。如果说当时翻译小说有千种,翻译侦探要占五百部以上”[1]。在译介过程中,西方侦探小说新异的叙事模式、人物刻画、情节构造,也刺激了译者(和读者)模仿和创作的欲望,促使他们纷纷着手尝试侦探小说的写作。随着创作的深入、艺术的摸索、理论的探讨,中国作家笔下的侦探小说,数量不断增加,声势慢慢浩大,影响也日渐深远,直欲与外来译作分庭抗礼,艺术上也趋向成熟。民国时期的中国侦探小说也因此确立了与武侠小说、社会言情小说、历史小说的鼎足而立之势,成为20世纪上半叶中国四大通俗小说类型之一。这些侦探小说,取法欧美,多以“探案”为名,如陆澹安的《李飞探案》、张碧梧的《宋梧奇家庭侦探案》、俞天愤的《蝶飞探案》、赵苕狂的《胡闲探案》等,流行一时,引人入胜。然而,中国现代侦探小说中声名最著、影响最大、成就最高的,当推号称“东方福尔摩斯”的《霍桑探案》,它的作者就是程小青。

作为“刺激-反应”与“模仿-借鉴”的产物,中国侦探小说主要缘于对异域文学“横的移植”。在移植过程中,一些名侦探的形象也逐渐为中国人所熟知,其中尤以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最为中国译者关注,也最为中国读者热情追捧,影响最为广泛。在当时,“对新小说家及其读者最有魅力的,实际并非政治小说,而是侦探小说。晚清文坛最走红的外国小说人物,一是福尔摩斯,一是茶花女”[2]。程小青,即是《福尔摩斯探案》最主要的译介者。19164月,中华书局出版《福尔摩斯侦探案全集》的文言译本12册,程小青是十位翻译者之一。1927年,程小青又主持用白话重译了《福尔摩斯探案大全集》,由世界书局出版。正是由于了解柯南道尔的笔法,熟谙福尔摩斯的形象,程小青的《霍桑探案》深深地打下了《福尔摩斯探案》的烙印,二者相似之处颇多。霍桑的声名远播、拥趸众多,某种程度是沾了福尔摩斯的光。《福尔摩斯探案》作为西方侦探小说的经典,对其写法的成功模仿,也使得《霍桑探案》呈现出现代通俗小说“类型化”的艺术特征。不可否认,“中国作家自己创作的侦探小说始终被翻译过来的外国侦探小说所压住,始终是在外国侦探小说的巨大阴影下行走”[3],一味的“移植”与模仿,往往也束缚了中国侦探小说自我的艺术创新和类型的成熟,“平心而论,霍桑探案有模仿福尔摩斯探案的痕迹,不如柯南道尔的作品精彩、诡异”[4]。但是,程小青的独树一帜,却在于他打破了单纯模仿的束缚,以中国社会为背景,塑造现代中国的侦探形象,展现现代中国的都市、家庭、道德、人心,创制了具有“中国味”的侦探故事。程小青可说是对侦探小说情有独钟。到20世纪三、四十年代,他继续创作并修订《霍桑探案》,尝试在精神内核、小说观念、情节模式、表现手法等方面,对侦探小说作进一步的艺术建构与艺术创新。他还接连翻译了其它许多欧美侦探小说作品,如美国范达痕的《斐洛凡士侦探案》(今译菲洛万斯),英国杞德烈斯的《圣徒奇案》,美国艾勒里奎恩的《希腊棺材》、英国克里斯蒂的《波谲云诡录》等。在翻译与创作的基础上,程小青还一直坚持对侦探小说的理论探讨,他撰写了《侦探小说在文学上之位置》、《侦探小说的多方面》、《谈侦探小说》、《科学的侦探术》、《侦探小说史》等一系列理论文章,分析侦探小说的艺术价值和美学特征,总结侦探小说的创作规律与发展历史,评说侦探小说的文学地位,力图为侦探小说正名。所以,综观20世纪上半叶程小青的文坛历程,将其称为“中国侦探小说的第一人”,似乎并无不当。

然而,若以1949年为界,将程小青的创作分为前后两期,他的侦探小说之路在后期最终没有延续下去。首先是《霍桑探案》的无疾而终及其新创小说的名称变易。据《程小青生平与著译年表》[5]所述,1949年共和国成立后的六、七年,程小青继续在东吴大学附中(后并入苏州市第一中学)任语文教师,其间并无新的侦探小说问世。1956年,他响应关于专业作家归队的号召,离开学校,专职从事写作,并于195810月加入中国作家协会江苏分会。19561957近两年间,程小青的小说创作呈现出井喷状态,《她为什么被杀》、《大树村血案》、《生死关头》、《不断的警报》先后由上海文化出版社、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但这些作品不再被称作侦探小说,而是冠名为“惊险小说”或“反特小说”。至于霍桑,这位“东方的福尔摩斯”,在以上新作中已销声匿迹。从1958年到197610月去世,程小青的小说创作基本终止,自然也就再难从他笔下寻觅霍桑的身影。另据《程小青作品小考》[6]考证,自1949年起,霍桑的名字也被出版界遗忘了三十几年。直到1986年群众出版社、吉林文史出版社、中国文联出版公司、漓江出版社不约而同地再次出版《霍桑探案》系列,“中国的福尔摩斯”才重新回到读者的眼前。其次,表现为他对欧美侦探小说翻译的全面中止。据不完全统计,程小青前期的翻译作品,仅出版发行的单行本,就多达20余部(系列)70多集,此外还有报刊杂志上散见的大量单篇译作,真正可称高量多产、兼及诸家。后期的程小青几乎再无一部(一篇)译作问世,两相比较,实在有天壤之别。此外,后期程小青对侦探小说的理论探讨也难以为继,无法与前期相比。1957523日,他在《文汇报》“笔会”栏目发表《从侦探小说谈起》,这是后期程小青唯一论及侦探小说的理论文章。

作为民国侦探小说的标志性作家,程小青后期从侦探到“反特”(或“惊险”)的转换,宣告了其在侦探小说创作、翻译、理论研究上的全面终止。这不是一个特殊的个案,而是普遍代表了当时中国侦探小说作家创作生命、探索历程的终结。“反特”(或“惊险”)小说取代以往的侦探小说,更象征着一种文类的消亡,即纯粹意义的、类型化的中国侦探小说,作为世界通俗小说中的重要一类,同样也是20世纪上半叶中国通俗小说的重要一支,从文学的整体格局和中国现代小说的发展轨迹看,在几十年(19491980年代中期)的时限内,已消失在中国大陆的文学世界和文学史进程中。

 

 

侦探小说在文坛的消亡,最直接的表现就是作家创作的中断、作品的消失、文类特征的泯灭。虽然,程小青在19571958这一、二年间创作了《她为什么被杀》等四部小说,1960年代-1970年代大陆文坛又陆续出现了其它后起作家创作的《双铃马蹄表》、《无铃的马帮》、《“赌国王后”牌软糖》、《黑眼圈的女人》、《斩断魔爪》等作品,但这些作品无一例外地被剥去“侦探小说”的冠冕,而被指称为“反特”或“惊险”小说。若细细将此类作品与西方侦探小说经典及程小青的前期创作相较,它们严格说来已不算侦探小说。

在西方,侦探小说是一种成熟的现代通俗小说类型,它的诞生,以爱伦・坡1841年发表《莫格街谋杀案》为标志。在爱伦・坡手中,侦探小说的创作原则和情节模式被基本确立,他也被视为世界侦探小说的鼻祖。但侦探小说在文坛的最终确立者、也是这一小说类型的集大成者,则要首推“侦探小说之父”――柯南道尔。而后侦探小说的写作者、创作地域、读者影响扩大到全世界,其题材范围、情节模式、艺术手法也向多元拓展,至今已发展为古典侦探小说、硬派侦探小说(美国)、间谍小说、推理小说(日本)、警匪小说的丰富格局。在今天,虽然学术界对侦探小说的定义和归类比较混乱,但爱伦・坡、柯南道尔、阿加莎・克里斯蒂所代表的“古典侦探小说”仍被奉为世界侦探小说的圭皋。“古典侦探小说”有着较强的类型化特征,类型特征是其生命线,没有侦探,没有疑案的侦探小说是不能成立的。它以断案为中心,立足于侦探的核心地位,展现侦探的智慧及其探案的逻辑推理过程,表现为“侦探(主)-案犯-助手(辅)”的人物设置、“设谜(悬念)-解谜”的情节模式、“罪案-侦查-推理-破案”的故事结构,以及科学精神的贯穿、法律补缺的意图等方面。

以程小青的《霍桑探案》为代表的民国侦探小说,正是以欧美“古典侦探小说”为主要仿效对象,在人物设置、情节构筑、线索安排、气氛营造上,开始多方呈现与“古典侦探小说”相似的类型化特征,如霍桑鲜明的个性展现及探案过程、“霍桑-包朗”的主次关系、一个案件布置多条“歧线”设谜、善造悬念和渲染气氛等。同时程小青又对外来资源加工改造,“添入了不少有关海上风情的‘调料’,特别是那个时代的市民意识和市民生活,使小说中的人物、场景、事件无不打上中国的印记,‘盛入’了旧上海十里洋场‘中西合璧’的种种怪异之事。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生活中的混世魔王、市民心态、变异了的家庭、扭曲了的人的关系、传统积存的神佛鬼道社团,处处散发着浓厚的国俗风味”[7],《霍桑探案》因之融汇中西,又确立了侦探小说“中国化”的类型特征。

但到了19501970年代,中国大陆的出版者和评论界却习惯用“反特小说”或“惊险小说”来指称程小青后期的小说及后起诸作。这不是简单的名称变换,中国侦探小说特有的文学质素的泯灭、变易也就从这两个概念得以显现。“惊险”与“反特”概念的立足点虽然不大相同,但都疏离了“侦探”这一侦探小说的核心。“惊险”是侦探小说重要的情节元素,但不是唯一,更非全部,塑造侦探的个人形象才是其第一要务,也是整部小说发展、推理演进的主体。杜宾、福尔摩斯、波洛、霍桑等名侦探,既坚定敏锐,机智果敢,有胆有谋,又出人意表,不大受传统的思维礼法约束,各自具有独特鲜明的个性化特征。他们在侦探小说中绽发最闪亮的光彩,读之只觉呼之欲出、令人难忘,甚至相信确有其人,推崇备至。但侦探往往是个人英雄,不属于现代国家的正统法律体制和执法系统,“私家”的身份隐隐对司法体制、警察机器形成批判和嘲弄。福尔摩斯、霍桑身边的中外警察们,虽不是贪腐昏聩、蠢笨无能,却大多才智平庸、循规蹈矩,在众多迷雾重重的案件前一筹莫展,只能依靠那些名侦探抽丝剥茧、侦查探访、破迷解疑、揭示真相,最后才由国家司法机器来结案,即“警察总是最后才知道(赶到)”。甚至侦探的助手华生、包朗都显得比警察有智慧、有胆略。以私家侦探为主角的人物模式,虽不悖于国家秩序,但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突出了“个人性”的智慧和勇气,彰显了不能被规范压制的个性,表达了个人主体对体制的某种不妥协。1949年以来直到“文革”的中国“惊险小说”,却在惊险离奇的情节表征和紧张诡秘的小说气氛中,取消了侦探的“个人性”光彩,代之以国家意志和专政机器完全支配下的“人民性”力量――公安机关及革命群众。在这些小说中,侦破案件依靠国家专政的强大,依靠集体智慧和组织力量,还有人民群众的支持协助。公安人员往往是以群像出现,其个人的性格特征、心理体验被弱化。他们在小说中和工农兵群众都属于“人民”,区别只在于穿着警服,缺乏鲜活独特的光彩,甚至连职业特点都不突出,形象模糊,千人一面,后来日益走向“脸谱化”。因此这些小说几乎没有留下让人印象深刻的正面人物形象,更不用说出现福尔摩斯、霍桑这样“个人性”魅力突出的名探。这些小说以“惊险”命名,是以情节表征来遮蔽侦探的核心地位,以群体性征来取代主体的个性光彩,其真正意图是在小说领域,表现新生政权领导人民群众,与反动势力和阶级敌人展开剑拔弩张、隐秘诡谲、紧张激烈、惊险万分的敌我斗争。

而所谓“反特”的命名,则显示了此类小说的创作基点,立足于1949年共和国成立这一特殊的历史背景,受19501970年代复杂的政治环境影响,更加突出了浓厚的阶级对立色彩和强烈的政权保卫意识,有着更鲜明的意识形态指向,这与《霍桑探案》的创作立场和价值标准显然大不相同。古典侦探小说擅长以家庭(家族)为中心辐射社会,描述遗产、金钱、婚姻、血缘、伦理、误解、仇恨导致的各种案件,借侦探和叙述者(华生或包朗)之口表明作者对家庭、伦理、社会的评价。在推理侦破的过程中,法律并非唯一的准则,案件的水落石出并不纯然意味着司法体系的胜利,侦探个人的机智勇决、道德准则、价值判断才是作者肯定和褒扬的重点。侦探,是读者心中“民间英雄”的化身,他有着高尚的道德、悲悯的情怀、高超的智慧、敏锐的思维。其所作所为往往不受官方制约和指派,不屈从官方意志,而是遵循个人的道德信条,作“公理”的代言,为弱者伸冤,向“民间正义”的立场靠拢。程小青前期的侦探小说具有很强的平民意识,所涉及的多是小人物,展现案件背后的家庭及社会问题,剖析社会的险恶及中下阶层的人生悲苦,表达对恶势力和现有统治秩序的不满。他曾借霍桑之口表白了“民间正义”的立场:“你瞧我几时曾向人家讨过功?我所以这样孜孜不息,只因顾念着那些在奸吏、土棍、刁绅、恶霸势力下生活的同胞们。他们受种种不平的压迫,有些陷在黑狱中含冤受屈,没处呼援。我既然看不过,怎能不尽一分应尽的天职?我工作的报酬就在工作的本身”(《逃犯》)。此外,作为流行的通俗文类,“中国侦探小说存在着显隐两条价值标准,显的一条是法律原则,隐的那条标准,就是中国传统的伦理道德标准”[8],《霍桑探案》也是如此。它既认同广泛的民间意识和普遍的道德伦理,肯定大多数读者所持的价值观――如善恶、悲喜、真假、美丑、正邪等等,又把旧道德批判作为人物塑造和评价的中心。在《毋宁死》一文中,霍桑言道:“凡是暴戾阴险之徒,我必加以揭发,使他们受到应有的惩罚,如果是不合时代的制度礼教,我也要加以抨击而摧毁它!对于有反抗封建的精神象慧侠、黛影那样的人,我们也应该表示同情。包朗,今天和你约定,以此为目标,作为我毕生服务的准则”。“道德准则”(或“道德评价”)联系着作者、作品人物(侦探)、读者三者之间的关系,并不表现出明显的政治意味。

1949年后,侦探小说“民间正义”的写作立场却被“政权安危”的官方话语所掩盖,“道德准则”也让位于“阶级立场”和“冷战意识”。《她为什么被杀》、《双铃马蹄表》等小说中的故事,大多以国内外敌对势力、阶级敌人、犯罪分子对新生社会主义政权的颠覆与破坏为焦点,公安机关和侦查人员为维护新生政权,与敌对分子进行了殊死的斗争。双方的斗争攸关国家安全,显现出不可调和的“阶级立场”。这些小说中的敌对性力量,大多为旧政权效命,受台岛流亡政府谍报部门的指派,有些更来自境外其他敌对势力,如“美帝”和“苏修”。这些小说不仅是中国国内政治、阶级斗争的文学反映,还牵涉更为复杂的国际政治环境,和全球政治的“冷战”格局相关,“冷战”思维不言而喻。来自海内外各种势力的敌对分子,或潜藏、或渗透、或潜入,狡诈阴险,伺机而动,意图破坏,危及新生的社会主义政权;他们有着特定时代专门的称谓――“特务”,革命的政权、阶级、组织、人民必须与之坚决斗争,将之彻底摧毁。所以“反特”,关乎“政权安危”,着眼于政治斗争与阶级对立,准确地传达国家意识形态,比诸“惊险”,更适合此类小说的命名。除“特务”外,新社会伊始,对政权安宁及社会稳定形成威胁的,还有各类刑事犯罪分子。他们一般被称为“反革命”,在当时猖獗破坏,危害人民,而且常常与敌特相互勾结,沆瀣一气,也必须坚决镇压。对“反革命”的打击斗争,应从国家专政和舆论宣传两个方面进行。后期程小青的小说创作,据称多是由公安机关提供素材,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完成;其他作者也大多与公安部门关系紧密,有的就是公安机关的“笔杆子”。它们一起被纳入到“镇压反革命的宣传工作”之中,泾渭分明地展现出革命阵营的“阶级立场”。因此,“反特”(包括镇压“反革命”),既是较长时段内国家政权的中心意识形态之一,是公安机关现实的迫切任务、人民群众的现实使命,也成为一段时期内文学艺术表现的主题之一。在这一主题规约下,属于侦探小说的民间立场和道德准则也在“反特小说”中慢慢逝去。

早年,《霍桑探案》以描摹社会生活的“繁杂百态”、勾画现代都市的世态人心而著称,特别是全面展现了20世纪上半叶上海的“都市风俗”,使之具备与“新感觉派”相似的现代色彩。从掮客、商贾、船工、舞女、瘪三、盗匪,到白相人、小市民、老妈子、堂倌、学人、官吏,三教九流纷纷登场。霍桑探案事涉遗产争夺、家族情仇、走私贩毒、买卖妇女、商界欺诈、豪夺巧取、狂赌滥舞,其间形形色色的都市风貌、社会怪象、世态人情一一呈现。那黄浦江畔的赌窟舞场、旅舍影院、里弄街巷、石库门、亭子间等,深深印下了当年上海滩的都市风俗。然而1949年后的“反特”小说在意识形态的主导下,小说的情节被简化为“阶级斗争”和“敌我较量”,案件背后丰富的社会面貌和世态百相渐渐模糊。虽然多数案件的发生背景仍然放在大城市,但原有的“十里洋场”的各色人等被简化为二元对立的两个阶级,不再表现社会生活的丰富性,社会批判、人性剖析的意义被弱化。随之而来的是“都市风俗”也被淡化,虽然《无铃的马帮》等将故事放在民俗风情浓郁的边疆,叙事写景有一种别样的情调,但仍是看重其“反特”斗争最前线的地域特点,不具典型的意义。

侦探小说又是一种具有科学精神的文类。程小青称侦探小说是一种“化装的通俗科学教科书”,大力倡导侦探小说“科学启蒙”的作用,他认为:“侦探小说的成因和存在,就根据人们的好奇心即求知欲”。但在“素不注重科学的我国”,“因着家庭的教育,传统的迷信,和社会的影响,种种势力前后夹攻,往往把好奇心压迫得无由发展”,大多数的中国人“因着科举的流毒,缺乏启发性的教育,谈鬼说怪的著作的普遍流行,数百年来他们的好奇心早已降服在重重宿命、颓废、迷信势力之下……长此以往……我们民族的前途,未免太危险了”。而“侦探小说的质素是侧重于科学化的,它可以扩展人们的理智,培养人们的论理头脑,加强人们的观察力、想象力、分析力、思考力,又可增进人们辨别是非真伪的社会经验”,所以阅读侦探小说,并非单纯地收获阅读愉悦,还可取得“启智”的效果,关乎国民的科学“修养”。为写好侦探小说,程小青专门向美国某大学函授修习“犯罪心理学”和“侦查学”的课程。他笔下的霍桑,和福尔摩斯一样有着开放的科学头脑,孜孜不倦地研习哲学、心理学、化学、物理学、经济学、法律等知识,不拘新旧。他探案时冷静敏锐,“察微知著”,善于发见人所未见的线索和证据,并用渊博的科学知识寻踪探迹、细心求证、严密推理,案件最终的侦破结果让人可信可佩。如《血手印》中如何用化学方法鉴别刀痕上的渍斑,《江南雁》中借脚下泥土推断包朗的行踪等多部作品中的情节,均表现了科学的精神。此外,中外的侦探小说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对“司法完善”的追求。程小青认为侦探小说可以“对于我国司法界做一种借镜。我们的司法情形……委实距离理想的鹄的还很远”,除执法人员“智识程度”和“科学方法”的不足外,“办案的缓急,往往视事主的阶级高下而定”[9],司法不公的现象比比皆是。但侦探小说中的侦探,通过破案来恢复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平衡,维护法律的尊严。他们与官方警探相比,高超的智慧、高明的手段、不拘一格的行为,往往能切中现有法律的缺陷,尤其是他们“惩罪”的重点是为“拯弱”,是为救助得不到法律保障、蒙受冤屈的弱势群体。在《白纱巾》中,程小青曾借霍桑之口评价当时的法律,尖锐地指出当时法治精神的弊端,同情下层百姓在法律面前的弱势地位:“在正义的范围之下,我们并不受呆板的法律的拘束。有时遇到那些因公义而犯罪的人。我们往往自由处置。因为在这渐渐趋向于物质为重心的社会之中,法治精神既然还不能普遍实施,细弱平民受冤蒙屈,往往得不到法律的保障,故而我们不得不本着良心权宜行事”。霍桑用“良心”补法律之缺,将评判案件的标准人性化,以维护弱者,对抗社会的不公,正是所谓“守法律而重人权”,虽说是不得已而为,但也提出了关于法律制度、法律意识的思考。

“科学精神”和“法律意识”,是中国社会走向“现代”、国民素质更新不可忽略的重要元素,也可以作为中国文学迈向“现代性”的两个表征。但从古典文学(包括“侠义公案”小说)直到“五四”以来中国新文学的主流,一直都匮乏这两种内质,程小青的《霍桑探案》等侦探小说强调这两种精神,一定程度上也体现了中国通俗文学的某些“现代性”特征。然而新的国家政权建立之初,百废待兴,法律初创,这些“现代性”的因素不免被弱化。特别在政权安危和“冷战”思维主导下的“反特小说”,科学与法律的色彩逐渐被阶级对立的主题、敌我斗争的模式所掩盖。以程小青后期最著名的作品《她为什么被杀》为例(后改编为电影《徐秋影案件》),其事件原型,就是建国初期震惊全国的哈尔滨邵玉魁姐弟谋杀赵洁珊的“反革命杀人案”。然而这部作品展现的并不是案件的真相。198776日,此案已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黑龙江省高级法院改判而平反。冤案的造成恰恰是在“反特”的历史背景下,办案人员在证据不全的前提下,置检察机关、法院的质疑而不顾,主观臆断,随意联想,将一件可能单纯的刑事案件定性为“反革命”的“特务组织潜伏案”。此案被枪毙2人,株连100多人,沉冤30余年,应看作是新中国法治史上的最初的污点之一。《她为什么被杀》作为这一案件的文学表现,只是被动地记录了案件的侦破过程,依据既定的错误结论作了“反特”斗争的传声筒。作者无法对案件的细节作科学分析,也不能依据自己的经验进行逻辑推理,刑侦过程中的种种不合法行为也不容置疑。作者大概只能在案件卷宗的基础上,加上一些文学想象,极力表现邱涤凡(以邵玉魁为原型)等特务的狡诈残忍,突出“反特”斗争的惊心动魄。以往崇尚“科学”、追求“法治”、秉持“良心”的《霍桑探案》,变成了以后被证明是非科学、反法治、不真实的文字记录,这种尴尬程小青难以预料,也非他所能左右。

从“侦探”到“惊险”、“反特”,从《霍桑探案》到《她为什么被杀》,直至程小青完全终止小说创作,属于侦探小说的精神内核、写作立场、情节模式和艺术特征逐渐泯灭,或发生变易――“个人性”被“人民性”取代,“道德准则”让位于“阶级立场”,“民间正义”服从于“政权安危”,题材由“繁杂百态”变得“单一”,“科学启蒙”、“司法完善”、“都市风俗”等“现代性”的色彩逐渐淡出……中国侦探小说特有的诸多类型化表征,在19501970年代的中国小说中日益泯灭,类似《福尔摩斯探案》、《霍桑探案》的侦探小说几乎难得一见,纯粹的侦探文类自然也在这一时段内走向消亡,这削弱了中国当代文学的丰富性和现代性,也为中国当代通俗小说的整体格局留下了一段空白。

                   



*作者简介:彭宏,文学博士,湖北警官学院公共基础部副教授。

[1]阿英:《晚清小说史》,东方出版社1996年版,第37页。

[2]陈平原:《中国小说叙事模式的转变》,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28页。

[3]范伯群主编:《中国近现代通俗文学史》,江苏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781页。

[4]王火:《心香一瓣――忆我的老师》,20031227日《人民日报》。

[5]引自卢润祥《神秘的侦探世界》,学林出版社1996年版,第131155页。

[6]侦探小说专题网站――神秘联盟:

[7]卢润祥:《神秘的侦探世界》,学林出版社1996年版,第21页。

[8]汤哲声:《中国现代通俗小说流变史》,重庆出版社1999年版,第244页。

[9]均引自程小青《论侦探小说》,上海艺文书局《新侦探》1946年创刊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