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审卞之琳诗歌与诗论中的节奏问题
发表时间:2019-03-27阅读次数:88
作者:李章斌
机构:南京大学中国新文学研究中心
摘要:重新审视卞之琳诗歌节奏的生效机制及其诗论中的节奏理念,可以为整个新诗节奏问题的突破提供一种思路。卞之琳试图在白话诗中恢复格律,但其格律理念并没有在其写作中真正落实。所幸他并不拘泥于格律,不仅大量使用以重复和对称为原则的种种韵律结构,也成功地运用分行、标点等不为传统韵律学所重视的节奏手段。而卞之琳在理论上也有不少洞见,使我们认识到节奏并非"一个"单一本质的现象,而是"一群"现象,包括广义节奏、韵律、格律三个层次。只有清晰地区分这些层次,才能够着手分析自由诗的节奏问题,并展望一种新的韵律学体系。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比较诗学视野下的中国新诗节奏研究”(批准号:17CZW069)成果; 南京大学“仲英青年学者”岗位计划经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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